自然保護區設施標識設置規范
發布時間:2019-04-24 作者:金能電力 來源:金能電力 點擊:
4.1自然保護區設施標識分類
根據自然保護區設施用途,將自然保護區設施標識分為保護管理設施標識、科研監測設施標識、宣傳教育設施標識、生態旅游設施標識、公共服務設施標識(附錄 A)。
4.2 自然保護區界樁材質
自然保護區設施標識除特殊規定外,盡量選用木材、石材、金屬、聚酯材料、木塑材料等天然材料或可回收材料,并具有防潮、防腐、防曬、防凍和堅固等耐用特性。區碑、界碑、界樁應采用花崗巖。
4.3 自然保護區設施標識規格
4.3.1 按照 GB/T1556.1—2007 中 7.4.1 的規定,標識的最小規格應根據標識的最大觀察距離確定,其計算公式為:
a=25L/1 000
式中:
a——標識規格,單位為米(m);
L——最大觀察距離,單位為米(m)
4.3.2 除正文中特殊規定外,標識的規格應按附錄 B 執行;當標識為長方形時,其寬度參考附錄 B 中規格,長度為寬度的 2-3 倍為宜。
4.4 自然保護區設施標識字體
標識的中文一般采用黑體或宋體,西文和阿拉伯數字采用Times New Roman字體。
4.5 自然保護區界樁顏色
文字與底色對比鮮明,色調和諧,主要為紅色、綠色、白色、藍色、黑色、棕色、褐色、黃色等。除文中有特殊規定的標識外,標識底色為綠色,文字和圖案為白色。
4.6 自然保護區設施標識形狀
除文中有特殊規定的標識外,標識外形采用長方形;圖案標識單獨使用時,采用正方形。
4.7 自然保護區設施標識地理坐標
區碑、界碑、界樁應標注經緯度,其它設施標識可選擇標注。有條件的應在界碑、界樁中安置定位芯片。
4.8 自然保護區設施標識區徽
區碑、界碑、解說性標牌等應印貼中國自然保護區區徽、廣東省自然保護區區徽以及具體的自然保護區區徽;其他設施標識可印貼具體自然保護區區徽。
4.9 自然保護區設施標識二維碼
科研監測設施標識中的生態定位監測站、關鍵物種監測點、土壤監測點等宜設置二維碼;宣傳教育設施標識里的解說性標牌應設置二維碼;生態旅游中的生物觀賞點標識等宜設置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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