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安全帽國家技術要求標準
發布時間:2018-05-25 作者:金能電力 來源:金能電力 點擊:
電力安全帽國家技術要求標準
基本要求
2.1.1沖擊吸收性能:用三頂安全帽分別在50±2℃(礦井下用安全帽40℃)、-10±2℃及浸水三種情況下處理,然后用5Kg鋼錘自1m高度落下進行沖擊試驗,頭模所受沖擊力的最大值均不應超過4900N。
2.1.2耐穿透性能:根據安全帽的材質選用50±2℃、-10±2℃及浸水三種方法中的一種進行處理,然后用3KG鋼錐自1m高度落下進行試驗,鋼錐不應與頭模接觸。
安全帽是防止沖擊物傷害頭部的防護用品。由帽殼、帽襯、下頰帶和后箍組成。帽殼呈半球形,堅固、光滑并有一定彈性,打擊物的沖擊和穿刺動能主要由帽殼承受。帽殼和帽襯之間留有一定空間,可緩沖、分散瞬時沖擊力,從而避免或減輕對頭部的直接傷害。沖擊吸性性能、耐穿刺性能、側向剛性、電絕緣性、阻燃性是對安全帽的基本技術性能的要求
其他要求
2.2.1耐低溫性能:凡低于-10℃安全帽的沖擊吸收性能與耐穿透性能要符合2.1.1和2.1.2款的要求。
2.2.2耐燃燒性能:用GB2812-2006《安全帽試驗方法》規定的火焰和方法燃燒安全帽10秒鐘,移開火焰后,帽殼火焰在5秒鐘內應能自滅。
2.2.3電絕緣性能:交流1200V耐壓試驗1分鐘,泄漏電流不應超過1.2mA。
2.2.4側向剛性:用GB2812-2006規定的方法給安全帽橫向加43kg壓力,帽殼最大變形不應超過40mm,卸載后變形不應超過15mm。
安全帽標指安全帽生產規格要求、技術要求、標記要求及檢驗規則。一般指最新國家標準GB2811-2007。本標準規定了工業上使用的安全帽的物理性能要求、技術性能要求及其檢驗規則、管理、標志和包裝。適用于工業上通常使用的安全帽,而所補充的其他特殊性能,則僅適用于相應的特殊場所。
3.1 每頂安全帽上都應有以下三項永久性標記:
a.制造廠名稱及商標、型號;
b.制造年、月;
c.許可證編號。
3.2 具有其他性能的安全帽應按下述規定在帽子上做出標記:
a.符合2.2.1耐低溫性能的安全帽,做出低溫溫度標記,如“-20℃”、“-30℃”字樣;
b.符合2.2.2耐燃燒性能要求的安全帽,在帽上做出“R”標記;
c.符合2.2.3電絕緣性能要求的安全帽,在帽上做出“D”的標記;
d.符合2.2.4側向剛性要求的安全帽,在帽上做出“CG”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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