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驗電器操作流程及使用七不要
發布時間:2019-12-03 作者:金能電力 來源:金能電力 點擊:
高壓驗電器使用操作規程
操作順序 | 操作步驟、內容、方法及要求 | 存在風險 | 風險控制措施 | 應用輔助工具用具 |
1 | 操作前準備工作 | |||
1.1 | 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 觸電 | 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持證上崗 | |
1.2 |
正確使用工具、用具 | 觸電 | 正確保管、放在干燥處 | |
1.3 | 選擇合適的驗電器 | 損壞儀器 | 準備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 | |
2 | 操作步驟 | |||
2.1 | 檢查外觀有無裂紋、受潮現象、保證清潔無油污、贓物。 | 觸電 | 外觀良好 | |
2.2 | 檢查驗電器的使用期限 | 觸電 | 校檢期內使用 | |
2.3 | 在確有電源處試測試驗電器完好,要求達到正確帶電指示。 | 觸電 | 使用前應在電源處驗證良好 | |
2.4 | 使用時應逐漸靠近被測物體,直到氖燈發亮,才可與被測物體直接接觸 | 觸電 | 6-10KV安全距離0.7m | |
2.5 | 驗電時應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各相分別驗電 | 觸電 | 按標準執行 | |
2.6 | 根據驗電器指示情況判斷停電檢修設備有無電壓 | 觸電 | 熟知業務知識 | |
2.7 | 驗電結束將驗電器放在盒內 | 損壞儀器 | 存放通風、干燥處保管 | |
2.8 | 清理現場、 收拾工具、用具 | 污染環境 | 安全文明生產 |
使用高壓驗電器注意事項
l )高壓驗電器在使用前應經過檢查,確定其絕緣完好,氖管發光正常,與被測設備電壓等級相適應。
2 )進行測量時,應使高壓驗電器逐漸靠近被測物丟體,直至氖管發亮,然后立即撤回。
3 )使用高壓驗電器時,必須在氣候條件良好的情況下進行,在雪、雨、霧、濕度較大的情況下,不宜使用,以防發生危險。
4 )使用高壓驗電器時,必須戴上符合要求的絕緣手套,而且必須有人監護,測量時要防止發生相間或對地短路事故。
5 )進行測量時,人體與帶電體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10kV 高壓的安全距離為0.7m 以上。高壓驗電器應每半年作一次預防性試驗。
6 )在使用高壓驗電器時,應特別注意手握部位應在護環以下。
高壓驗電器使用七不要
1. 使用不合格的高壓驗電器
現場檢查不少電力生產企業使用不合格的高壓驗電器。由于有些單位物資采購部門和設備使用部門脫節,以致從10~500kV的驗電器,很多是無名鄉鎮私營企業生產的、未經省級及以上相關單位鑒定的不合格產品。現場許多驗電器已經損壞,不能使用,對這類驗電器,全國已發生多起爆炸損壞造成母線短路事故。更有甚者,還發現一些不良商家私自印制國內知名大企業的商標紙,粘貼在偽劣產品上,冒牌出售。
為此建議:根據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第27條的規定,單位安監部門要對使用的安全工器具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要在選型、購置、質量、發放、使用上把關。驗電時,生產現場必須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并經技術主管部門鑒定且定期試驗合格的專用驗電器。禁止使用未經鑒定的高壓驗電器和自制驗電器進行驗電。生產單位應明確:未經本企業安監部門審核同意,生產車間、班組不得任意購置安全工器具,以杜絕不合格產品流人生產企業,確保職工人身安全。
2. 隨意改變驗電器的試驗周期和試驗值
一些單位隨意延長高壓驗電器的試驗周期,降低試驗標準中的電壓值。例如,《安規》規定高壓驗電器半年一試,有些單位改為一年一試;而絕緣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以下簡稱《安規》)規定是一年一試,則自改為半年一試;高壓驗電器交流耐壓應加壓40kV,保持5min,而實際加以30kV;且試驗項目不齊全,不少單位高壓聲光驗電器沒有按照《安規》規定進行較低“發光電壓不高于額定電壓的25%”的試驗。試驗記錄本上沒有記錄試驗標準和實際試驗數據,只是簡單寫“合格”,不利于監督檢查試驗情況,錯用了試驗標準也反映不出來。
為此建議:按《安規》規定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進行驗電器的定期試驗。《安規》的規定,具有其嚴肅性和強制性,作為一個生產企業是無權隨意降低試驗標準的。如加壓時電壓加壓不足可能試不出絕緣缺陷,而加壓過量則有可能留下隱患,都是不正確的。新的《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2002年11月7日實施)發布后,電力生產企業應按新標準執行。常用的電容型驗電器試驗項目、周期和 要求應能滿足以下內容:
(1) 啟動電壓試驗,一年一試,啟動電壓值不高于額定電壓的40%,不低于額定電壓的15%。試驗時,接觸電極應與試驗電極相接觸。
(2) 工頻耐壓試驗,一年一試,并按不同額定電壓等級進行試驗。
為了監督檢查試驗的正確性,避免試驗超標給被試品留下隱患,或者試驗欠標達不到檢查被試品狀況的目的,要在試驗記錄本上記錄試驗標準和實際試驗數據。
3. 驗電器聲光信號微弱
有些單位對備用的驗電器檢查維護不夠認真,抽查結果普遍反映驗電器電池電壓低,沒有及時更換,造成聲光信號較弱,在生產現場無法辨別設備是否帶電。個別單位使用廠家早期研制生產的驗電器,其聲光信號本身較弱,其性能不穩定,已發生過誤判斷,但仍在使用。
為此建議:運行部門要重視驗電器的日常檢查維護并形成一種制度。如聲光信號微弱的原因是電池電壓不足,要及時更換電池;通過日常例行檢查,能及早發現驗電器的誤報、失靈、聲光信號微弱等缺陷。驗電前在帶電設備上或在高壓發生器上試驗是核對性、比較性的項目,不能僅靠驗電過程來發現和消除缺陷。如是早期產品,屬產品質量問題,可與制造廠家聯系退回舊式產品換為新型的聲光信號較強的產品,或另選其他特性好的產品。
驗電器是工作人員判斷電力設備是否帶電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它的性能好壞,直接影響判斷的正確性。
4. 驗電器使用操作不當
一些單位使用不合格的聲光型驗電器,因驗電端頭過長,容易引起相間短路;有些單位使用風車式驗電器,這種驗電器如使用合格的產品且使用方法正確,是符合安全要求的,但由于風車式驗電器核心部分是以金屬結構為主體的驗電端頭,長約160mm左右,而10kV戶內配電裝置母線的相間、相對地的距離一般僅有125mm的安全距離,如使用操作不當,易引發短路事故。
為此建議:使用風車式驗電器進行驗電時,值班員應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并掌握其操作要領。由于驗電器直接與帶電設備接觸,如稍不注意,金屬部分可能引發短路事故。操作時不能將風車式驗電器金屬端頭靠在母線支柱絕緣子上,避免引起10kV母線單相接地短路,導致支柱絕緣子爆炸。有條件的單位建議采用目前國際上廣泛使用的聲光型驗電器。
5. 驗電器在使用前沒有檢查
一般情況下,值班員在現場使用驗電器之后即放回原處,如果在驗電時,驗電器在設備高電壓作用下損壞,在停電設備上正好顯示沒有電,此時放回原處的驗電器是一支損壞的驗電器。若使用前不進行檢查,會出現有電而顯示失靈,風車式不旋轉、沒有聲光信號發出等,造成設備無電的假象,這是一個容易被忽略的潛在隱患。
為此建議:驗電時必須采用合格的驗電器,使用前要注意檢查驗電器如下內容:
(1) 驗電器的額定電壓與設備電壓等級相適應,如對10kV、110kV、220kV、500kV設備進行驗電,應對應使用10kV、110kV、220kV、500kV電壓等級的驗電器。
(2) 驗電前后均應在有電的設備上或用高壓發生器檢查驗電器是否完好。
6. 使用自制的卡燈驗電器
一些單位的工作人員仿照對線電池燈自制卡燈驗電器,只是圖個簡單、直觀。通常卡燈驗電器由值班人員手工制作,用兩個220V燈泡串聯外繞紅色絕緣膠布而成,工藝和質量都得不到保征,基本處于失控狀態。
為此建議:生產現場應禁止使用自制卡燈進行驗電。因卡燈不是由專業生產廠家制造,也沒有專業技術部門作定期檢驗、檢查或監督使用,屬非標準驗電工具。卡燈的兩接觸極棒裸露部分長短不一,使用中極易側碰造成接地短路。由于內阻不大,燈頭焊錫部分松動后容易引發短路,直接危及操作者人身安全。即使是完好可用的卡燈,也僅只能用于220V電壓等級驗電,但卻容易被錯用在3kV、6kV、10kV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上。如某廠一運行電工在6kV廠用電母線恢復送電操作中,錯用卡燈對6kV母線進行驗電,造成6kV母線三相短路,操作人和監護人均被嚴重燒傷。應使用由專業廠家生產且性能穩定、安全可靠、使用簡易、攜帶方便、價格便宜的驗電筆或萬用表。
7. 使用非標準的伸縮拉桿型驗電器
一些發電廠,使用伸縮拉桿型驗電器進行驗電。這種伸縮型驗電器一旦拉桿沒有完全拉出,則帶電設備與操作者之間的安全距離就得不到保證。比較常見的是伸縮拉桿沒有完全拉盡就進行驗電,一些變電站的10kV驗電器,其護環錯誤地安裝在上一節上,造成絕緣距離減少,同樣危及操作者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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