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管道標志樁,輸油管道轉角樁
發布時間:2019-05-29 作者:金能電力 來源:金能電力 點擊:
燃氣管道標志樁的作用
用于標記埋地管道的轉向、管道與地面工程(地下隱蔽物)交叉、管理單位交界、管道結構變化(管徑、壁厚、防護層)、管道附屬設施的地面標記。包括穿(跨)越樁(河流、公路、鐵路、隧道)、交叉樁(管道交叉、光纜交叉、電力電纜交叉)、分界樁、設施樁等。
燃氣管道轉角樁設置原則
⑴轉角樁位置不可隨意移動。當無法設置轉角樁時,如位于池塘中間時,應在進出池塘附近管道正上方分別設置一個轉角樁,并均在頂部標明走向指向應設轉角樁的位置和距此樁的距離。
⑵埋地管道與其它地下構筑物(如電纜、光纜、其它管道等)交叉,交叉樁應設置在交叉點正上方。
⑶標識固定墩、埋地絕緣接頭及其它附屬設施,設施樁應設置在所標識物體的正上方。
⑷在不同管理單位之間設置界樁。
⑸樁體宜設置在路邊、田埂、堤壩等空曠荒地處,減少對土地使用和農耕機械作業的影響。
⑹管道穿越鐵路時,應在鐵路一側設置穿越樁(另一側設警示牌)。穿越樁設置在鐵路用地邊界線外 2m 處管道中心線的正上方。
⑺當管道穿跨越公路時,應按下列要求設置穿越樁:
管道穿越高速公路、一級、二級公路及穿越長度大于 40m(含 40m)的三級、四級公路時,應在公路一側設置穿越樁(另一側設警示牌)。設置位置為公路排水溝邊緣以外 1m 處或高速公路圍欄以外。
管道穿越三級、四級公路時,應在公路一側設置穿越樁(未設警示牌時)。設置位置為管道上游的公路排水溝外邊緣以外 1m 處,無邊溝時,設置在距路邊緣 2m 處。
⑻ 當管道穿越河流、渠道時,按下列要求設置穿越樁:
管道穿越河流、渠道長度大于 40m(含 40m)時,應在其一側設置穿越樁(另一側堤上設警示牌)。設置位置在河流、渠道堤壩坡腳處或距岸邊 3m-10m 處的穩定位置;
管道穿越河流、渠道長度小于 40m 時,應至少在其一側設置穿越樁(未設警示牌時)。設置位置在管道上游的河流、渠道堤壩坡腳處或距岸邊 3m-10m 處的穩定位置。
3.3 文字標識
標志樁應準確體現設置處的信息,具體應包括中國石化名稱、標志名稱(如鐵路穿越,鋼制彎管等)、管道里程、標注內容、管理單位、聯系電話。標注內容見表 3-1。
請輸入正確的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