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電器工作原理、規格、使用方法全面解讀
一、驗電器的工作原理
驗電器接觸頭接觸到被試部位后,帶同種屬性電荷的導體會發生排斥,也就是兩個鐵片岔開,從而說明帶電。當你用帶點的導體接觸金屬球,由于金屬球和金屬棒及金屬箔都是導體且一次連接起來,就好比一個導線被通上了電,假想一下電荷在金屬棒的尾端也就是兩個金屬箔的頂端時,電荷會由于電勢差而“分流”到兩個金屬箔,從而使兩個金屬箔帶電,這樣由前面的同性相斥原理就可以判斷當金屬箔分叉時就說明你用來接觸金屬球的導體是帶電的,但至于帶什么電,就不是光靠“驗”電器的現象來判斷的。
二、驗電器的規格型號:
1.YD1-0.4/8G,攜帶型,適用電壓:50-600V,聲光報警式。操作桿長度:縮0.15米,伸0.8米。
2.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3.銘牌清晰并注明:出廠日期、型號、電壓等級等。
10KV驗電器技術要求:
種類一:
1.伸縮防雨型,伸長2.4米,聲光報警式。
2.帶出廠日期、型號、電壓等級的銘牌。
3.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種類二:
1.聲光報警,伸縮防雨型,每支長度5米。
2.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按照南網《110KV以上變電站運行管理標準》,10KV驗電器為綠色
3.伸縮節間不易滑落。
4.銘牌清晰并注明:出廠日期、型號、電壓等級等。
20KV驗電器技術要求:
1.伸縮防雨型,伸長2.4米,聲光報警式。
2.帶出廠日期、型號、電壓等級的銘牌。
3.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35KV驗電器技術要求:
1.伸縮防雨型,伸長2.4米,聲光報警式。
2.帶出廠日期、型號、電壓等級的銘牌。
3.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三、驗電器驗電方法及注意事項
(1)應根據被驗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選用合適型號的驗電器。
(2)操作人員必須手握操作手柄并將操作桿全部拉出定位后方可按有關規定順序進行驗電操作。
(3)驗電時讓驗電器頂端的金屬工作觸頭逐漸靠近帶電部分,至氖泡發光或發出音響報警信號為止,不可直接接觸電氣設備的帶電部分。
(4)驗電器不應受鄰近帶電體的影響,以至發出錯誤的信號。驗電時如果需要使用梯子時,應使用絕緣材料的牢固梯子,并應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禁止使用金屬材料梯。
(5)在非全部停電場合進行驗電操作,應先將驗電器在有電部位上測試,再到施工部位進行測試,然后回復到有電部位上復測,以確保安全。
(6)考.在全部停電場合進行驗電操作時,應在驗電操作前使用本公司生產的相應電壓等級的“驗電信號發生器”對該驗電器進行完好性的驗證后,方可進行驗電操作.若發現驗電器欠壓指示燈點亮時,則提示需立即更換新電池后再繼續試驗.